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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8-13   发布者:   阅读次数:次 ]

粤教思函〔2013〕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立德树人机制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10〕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决定从2013年底开始,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优质课程的意义
  (一)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德育课程的育人主导作用。
德育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和本质要求。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的多极化、文化的多样化、信息的网络化和生活的多元化,给中职学生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信息辨别带来了深刻影响,使得他们在思想认识和道德选择上呈现多样性、多变性、差异性等特点,加大了德育课教育教学的难度。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评选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对于进一步发挥德育课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德育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经过1993年、2001年和2008年的三轮重大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我省以国家新一轮德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中职德育课程建设。不少中职学校在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和考核“五落实”的同时,贴近学生实际、突出职教特色、创新教学内容与方法、优化学生考核评价机制,使德育课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组织优质课程建设有利于促进德育课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德育课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优质课程建设目标
  2013年下半年开始,每年设立一批优质建设课程,每批建设周期为两年。通过5年左右时间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强化实践育人,并且师资队伍精良、课程资源开发充分、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教学效果良好、在全省乃至全国德育课领域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德育课程,逐步构建以优质课程为主干的德育课程体系。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课程范围
教育部规定开设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4门必修课和《心理健康》、《形势与政策》两门选修课。
(二)申报名额
每所中职学校限报1门课程参与评选。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程申报负责人的资质。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厅级以上各类德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且在中职德育教师岗位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者,职称条件可以放宽至中级。
  2.申报优质课程的教学水平要求。申报的课程能够体现中等职业教育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体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精神,教育教学效果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3.申报学校的组织保障。申报优质课程建设的所在学校重视德育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
  4.申报优质课程的团队要求。申报的所在学校需建立起以该课程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团队,组员不得少于5人。组成人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研究水平。
  5.申报优质课程的资料要求。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申报表1份。
2.课程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1套。参评课程必须以光碟形式,提供课程负责人一个课时的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课件与教学时间相当;课件可在Windows环境下脱离制作环境独立运行;课件的音频、视频须支持通用的播放器在系统默认的解码器下播放(PPT使用2003版格式)。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所在学校组织评审后向当地教育局主管部门申报;
3.由当地教育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批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省属中职学校直接上报至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5.公示评选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优质建设课程名单。
四、实施方案
(一)培训提高。由省教育厅委托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对优质建设课程负责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研究探讨有效建设举措,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指导。在建设期内将对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所在学校领导是否重视、保障是否有力、团队是否精良、改革是否有效、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安排专家团队具体负责到人、指导到位,切实通过建设提高德育课的效果。
(三)中期汇报。在优质建设课程建设过程满1年时,召开中期汇报会,由优质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措施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汇报。
(四)组织验收。优质建设课程的建设周期结束后,召开验收会,组织专家听取优质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及教学资源演示,并进行答辩。
(五)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将对每门优质课程在两年建设期中分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入选后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考核不通过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予拨付;建设满两年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将限期1年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最终验收不通过,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回专项建设经费。入选的优质课程所在学校应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张打印。申报表格由优质建设课程负责人填写,经学校及所属教育局批准、盖章后,由地市教育局将申报表格和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dzzdy@163.com(申报表命名为“优质课申报:地市名+课程名”);同时纸质材料(1式5份)和教学录像光碟1份于2014年3月10日前快递至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属中职学校经学校审批后直接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各申报学校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首页(网址: http://www.gdhed.edu.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使用。在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汪芸(020-37627818/13450363962)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陈列(020-38256086/13710216515,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福慧美术楼603A室,510665)联系。

附件: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申报表
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3.汇总表
下载点击此处附件1-3.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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